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(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无固定期限合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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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?

1、法律主观: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为: 申请人主体资格不符合, 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未按照相关要求整理。 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。 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。

2、法律分析: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范围都有: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;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;中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:中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。

3、同时,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,还需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,例如必须经过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先行提出仲裁申请等。

4、以下是六种可能导致劳动仲裁申请不被受理的情况: 当事人不适格,即申请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,其申请可能被不予受理。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与其自身没有直接利益关系,此类申请同样可能不被受理。

5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劳动仲裁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: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。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;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;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。

6、不予受理的:没有协议的。就是说没有签订仲裁协议的,双方是没有合意仲裁的;不属于管辖范围的。仲裁庭没有管辖的权限的或不属于仲裁范围之内的;仲裁庭组成违法程序的。

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(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无固定期限合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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